抗震縫的定義及設置原則
發布時間:2018-10-11 11:05:32 發布者:華安潤成變形縫
抗震縫
定義及設置原則
為了防止建筑物各部分在地震時相互撞擊引起破壞而設置的縫隙。抗震縫將建筑物劃分成若干體型簡單、結構剛度均勻的獨立單元。對于下列情況,需要考慮設置抗震縫:
(1)建筑平面復雜,有較大突出部分時;
(2)建筑物立面高差在6米以上時;
(3)建筑物有錯層且樓板高差較大;
(4)建筑相鄰部分的結構剛度、質量相差較大時。

防震縫設置要求
(1)防震縫應全高設置,兩側布置雙墻或雙柱,或一柱一墻。
(2)防震縫與伸縮縫、沉降縫應統一布置,即“三縫合一”
(3)防震縫一般基礎不斷開,如平面復雜或剛度相差大時可斷開。
(4)防震縫較寬,充分考慮蓋縫條的牢固性及適應變形能力。
抗震縫寬度
(1)多層砌體房屋防震縫寬度70~100mm;裝配式單層鋼筋混凝土柱廠房,其縱橫跨交接處大柱網以及不設柱間支撐時防震縫寬度為100~150mm,其他防震縫寬度為50~90mm
(2)框架結構房屋,高度不超過15m時防震縫寬度不應小于100mm;超過15m時,6度、7度、8度、9度分別每增加高度5m、4m、3m和2m,宜加寬20mm;
(3)框架-剪力墻結構房屋不應小于上述規定數值的70%;
(4)剪力墻結構房屋不應小于上述規定數值的50%,且二者均不宜小于100mm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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